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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驗標準作業流程圖

  • 發布單位:桃園市蘆竹區衛生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衛生局

作業流程 步驟說明 表單、附件 作業期限
1.申請行政相驗
自衛生所網站下載行政相驗申請表或親自至本所填寫申請表。
行政相驗申請表
2.預約
上班時間(週一到週五早上8:30-下午5:00)民眾或里長電話或至本所與醫師預約相驗時間。
3.備相關文件至衛生所辦理
需備病危出院診斷書,里長證明、亡者身分證、申請人身份證。
4.醫師至喪宅行政相驗
里長或民眾備交通工具帶領醫師至喪宅行政相驗。
5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
醫師上網至死亡通報系統,做通報並列印死亡證明書。
6.掛號櫃台
繳費領取
診斷書
105年1月1日起:
1.死亡證明書一式10份1000元。
2.中文死亡證明書每增1份加收20元。
3.往生者為列冊低收入戶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免收本項目費用。

行政相驗標準作業流程圖